所谓分销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过程中,所有取得商品所有权或协助商品所有权转移的组织和个人。分销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和用户。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里,大多数商品不是由生产者直接供应给消费者和用户。生产者往往是迫不得已将对流通环节的控制权交给中间商,因为由其经营销售环节存在着经验不足,效率不高、资金不够等现象。
分销渠道的主要职能是:市场调研、促进销售、开拓市场、编配分装、洽谈生意、实体储运、资金融通和风险承担等八大职能。
2.分销渠道的类型
(1)分销渠道的层次
分销渠道可根据中间商的数目来分类。商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或用户的转移过程中,产品每经过一个直接或间接转移商品所有权的营销机构,就叫做一个中间层次。在商品分销过程中,经过的环节或层次越多,渠道越长;反之,渠道越短。
零层渠道,也称直接分销渠道,是指商品由生产者向消费者或用户转移过程中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一层渠道含有一层中间环节,如在消费者市场,通常是零售商;在产业市场,则通常是销售代理商和佣金商。二层渠道含有二层中间环节,在消费者市场,通常是批发商和零售商;在产业市场,则通常是销售代理商和批发商。三层渠道含有三层中间环节,以此类推。但较少见更长的渠道。因为渠道越长,将大大增加生产者控制分销过程和获得市场信息的难度,并可能导致流通过程中加价过高。
(2)分销渠道的宽度
分销渠道的宽度是指渠道中每一层次使用同类型中间商数目的多少。即同一层次的中间商越多,则分销渠道越宽,反之,越窄。有关企业分销渠道的宽度策略通常有三种:密集分销,选择分销和独家分销。
所谓密集分销是指生产者运用尽可能多的中间商分销其产品,使渠道尽可能加宽。消费品中的便利品和工业用品中的标准品,适于采取这种分销形式,以提供购买上的最大便利。
所谓选择分销是指在某一地区有条件地选择少数几个中间商分销其产品。选择分销适合于所有产品。但相对而言,消费品中的选购品和特殊品最宜于采取选择分销。
所谓独家分销是指生产者在某一地区只选定一家中间商分销其产品,实行独家经营。独家分销是最窄的分销渠道,通常只对某些技术性强的耐用消费品或名牌。采用独家分销方式时,产销双方通常要签订独家经销合同,规定经销商不得经营竞争者的产品,生产企业可以控制中间商,提高其经营水平,加强产品形象。但这种形式有一定风险,如果这一家中间商经营不善或发生意外,生产企业将蒙受损失。
3.影响分销渠道的因素
(1)顾客特性
企业渠道设计受到顾客人数、地理分布、购买频率、购买数量以及对不同营销方式的敏感性等因素的影响。当顾客人数多、地理分布广、购买频率高、购买数量少时,生产企业适宜采取长与宽的渠道。
(2)产品特性
鲜活易腐产品、技术性强的产品、单位体积大或重量大的产品、单价比较高或有特色的产品易于采用比较短的分销渠道,尽量不通过中间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