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污染的卫生调查、监测和监督
发表日期:2005-1-22 15:05:41 阅读次数:1027
如前所述,水体受到污染后,会直接或间接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因此,卫生部门应做好地面水的卫生防护工作,要经常或定期地对辖区内的地面水进行污染调查、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水体污染的卫生调查和监测
水体污染的卫生调查与监测目的是了解某一地区或流域水污染情况及其对居民健康可能产生的危害,并为采取治理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水体污染调查与监测的对象包括江河、湖泊、水库、河口、港湾、海域等地面水,也包括浅井、深井等地下水。调查与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水体的污染源、水、底质、水生生物污染状况及其对沿岸居民健康的影响。
(一)污染源的调查 应了解水体所在地区工业的总体布局及工业企业的生产和废水排放情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①企业的种类、性质、规模及布局情况;②企业各车间所用原料、生产的半成品、成品、副产品的名称,和产生废水的工艺流程等;③工业用水量、水源、水质,各车间排放废水量、废水中含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其浓度;④废水排放方式(经常性或间歇性)及排放点的位置;⑤废水的回收、综合利用情况,净化设施的类型及效果;⑥工厂废水流经地区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及居民的反映。
调查工业废水时,应按照工业废水排放标准的要求,在车间排出口或工厂的总排出口测定废水流量及水质。对废水处理设备的效果进行评定时,应对进出水同时采样测定。未经处理的居民生活污水和城市地面径流污水也应采样测定。对沿岸使用农药、化肥等的农田,应调查其施用农药、化肥的种类、数量,并对土壤的污染情况及是否用污染水进行农田灌溉等方面进行调查。最后将调查、监测所得结果,以每个污染源为单位逐个建立技术档案。
(二)水体污染的调查和监测 水体污染调查按其目的可分为:①为了解水体基本状况进行的基础调查;②选择有代表性的断面,进行长期连续的经常性调查,了解污染物消长动态;③为某一课题而进行的专题性调查;④在水体发生严重污染事故时,临时组织的应急性调查。
1.江河水系调查和监测 为弄清我国主要水体受污染的状况,早在50年代,各地卫生防疫站和医学院校等先后对我国主要江河作了较为全面的监测分析。70年代以来,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联合科研单位、医学院校对其所在地区的水系进行了污染调查和监测工作,取得了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等200多条河流的大量监测数据。1979年4月我国参加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世界卫生组织举办的全球监测系统水质监测,确定在长江(武汉段)、黄河(济南段)、珠江(高要段)各设一监测点,于1981年1月正式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监测数据。由此可见,我国的环境卫生工作者在江河水体污染的调查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1)采样断面与点的选择:对江河水体进行调查采样时,应先对沿河的大城市与大企业的分布情况有所了解。把沿岸的大城市或工业区作为一个大污染源考虑。每个大污染源河段至少应设置3个采样断面:①清洁或对照断面:设在污染源的上游,用以了解河水在基本未受污染时的水质情况;②污染断面:设在紧靠污染源的下游,用以了解水质污染的情况和程度;③自净断面:设在污染源下游一定距离,估计基本已达到自净的地方,以了解污染的范围和河水自净的能力。
各断面的点数可根据河道宽度而定,宽者可设5点(分别距两岸边50m,150m及江心处)。对于水流量较大的河流,应在污水排出口下游靠近岸边处设几个辅助采样点,以查明岸边污染状况。也可按断面四分法测中间三点,较小的河流可在河中心点采样。对重要的支流入口也应采样调查,因为有些支流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采样深度,一般在水面下0.2-0.5m,如河水较深,可用深水采样器采取不同深度的水样。
(2)采样时间与次数:如人力、条件许可,最好连续每日或每周或每季度采样,至少应在平水期、枯水期及丰水期各采样一次,每次连续2-3天。有潮汐的河流,还应分别在高潮及低潮时采样。采样时及采样前数日应避开雨天,但是,如研究地表径流对江河的污染时,也可在大雨后进行采样。
(3)水质监测项目:最好根据沿岸排污情况及调查目的,确定监测的项目。如松花江受汞污染严重,则可重点研究汞在松花江的分布与消长动态。如需对某河流进行基础性调查,此时的监测项目可适当增加,可包括能反映水质天然性状的指标(如水温、浑浊度、色度、pH、总硬度等)、一般卫生指标(如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总大肠菌群等)和有毒物质指标(如酚、氰、汞、铬、砷等)。近年来,由于考虑水中污染物对健康的影响往往呈联合作用,加之目前逐个单一分析水中的有害物质(尤其是有机污染物),不仅耗费时间,而且有些污染物在分析技术上还有一定难度,因此有人主张采用各种短期检测致突变物质的试验(如Ames试验、蚕豆根尖细胞微核检测法等),研究水质的致突变性。此种监测方法虽然不能鉴别有害物质的名称和种类,但在反映水污染与健康的关系上,较单纯地监测化学物质更有意义。
(4)水体底质的监测:底质是指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底部的淤泥,除了地球化学元素组成异常的地区外,底质中有害物质(尤其是重金属等)的垂直分布一般能反映该水体受污染的历史情况。有些污染物因在水中含量有限而不易检出,但对底质进行监测则有时可发现该物质含量高于水中数倍乃至数百倍。所以水体底质的监测对查清某些污染物对水体的污染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如松花江的某些断面从水中不易检出汞,但从底质中却可检出。底质监测采样点的选择与项目的确定,可参考水质监测。
(5)水生生物的调查与监测:了解水生生物种群与数量的变化,有助于判断水污染状况。因为一定的生物是在一定的环境中生长,因此,水污染必然会引起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的变化。70年代英国学者根据大型底栖无脊椎动物和鱼类群落结构的变化,提出了从生物学角度评价河流水质的标准。近年来,我国学者在长江、湘江、官厅水库、洞庭湖等水体都曾应用生物监测方法评价水的污染状况。采用大型溞生物测试技术研究水中沉积物毒性或用于水质监测,能综合反映水体污染情况及污染物的毒性,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生物测试方法。在水生生物监测中观察水生动物(鱼类、两栖类等)的外周血微核出现率、染色体畸变等作为监测水环境中基因毒剂污染的指标,已受到极大的关注。水生生物体内残毒的测定,对水污染的评价,尤其是了解污染物在水环境中的迁移、消长规律是不可缺少的指标。在沿河的水质监测站中设立专门实验室,利用鱼类检查水环境中的毒性物质,是非常必需的,例如在德国的埃姆斯河和立贝河(均系莱茵河支流)的水质监测中,于70年代起就得到广泛应用,为水污染提供了较好的情报。此外,亦可对水环境中的大肠菌群、肠道病原微生物及病毒进行监测。
2.湖泊、水库的调查和监测 调查方法和监测项目基本上与江河水系相似。但要考虑湖泊、水库自身的特点,可在污染源废水排入湖泊、水库周围、湖水与库水流出处及用水点周围选点,并以清洁岸水样作对照。由于湖水、水库水流动较少,特别在夏季湖泊、水库的表层水温度较高,深层水温较低,水体垂直方向不易混合,因而水体内不同深度的水质有所不同,故须采集不同深度的水样进行检测。鉴于湖泊、水库水流速缓慢,沉降作用较强,所以对水体底质(沉积物)和生物的监测显得更为重要。同时还应注意湖泊水体有无富营养化的先兆,因而应加测水中磷、氮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