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归国家铁路局管理。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被称为计划经济“最后一个堡垒”的铁路系统实行政企分开:组建国家铁路局承担原铁道部拟定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之外的其他行政职责;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铁路局是中国铁路管理体制的特色产物是中国铁路三级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和国铁路法》第三条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铁路工作对国家铁路实行高度集中、统一指挥的运输管理体制对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帮助。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