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养老院收费标准如下:
1、自理老人,床位费:1800元/人/月、伙食费:580元/人/月、水电费:100元/人/月、护理费:200元/人/月;
2、半护理老人,床位费:1800元/人/月、伙食费:580元/人/月、水电费:100元/人/月、护理费:400元/人/月;
3、全护理老人,床位费:1800元/人/月、伙食费:580元/人/月、水电费:100元/人/月、护理费:1500元/人/月;
4、特护1级,床位费:1800元/人/月、伙食费:580元/人/月、水电费:100元/人/月、护理费:2100元/人/月;
5、特护2级,床位费:1800元/人/月、伙食费:580元/人/月、水电费:100元/人/月、护理费:2400元/人/月;
6、特级护理,床位费:1800元/人/月、伙食费:580元/人/月、水电费:100元/人/月、护理费:3000元/人/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