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的螺纹钢有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之分,据说已是约定俗成,被市场认可的,厂家、商家、客家似乎都是公认的。
四类螺纹钢是依据什么标准区分的?是谁来区分的?目前没有一个权威部门给予定伦。
一类螺纹钢:符合国家标准的免检产品,主要是由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生产的,用于重大或重点的建设工程。
二类螺纹钢:符合国家标准,但不是免检产品,主要是由一些中型钢厂生产的,用于一般的建筑项目。
三类螺纹钢:不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但“保测试”,测试不合格,可以退货,而公差尺寸严重超标。此类钢材一般是些中小民营企业生产,在农村的房屋建筑上应用较广。
四类螺纹钢:主要是一些乡办、县办小钢厂所生产,有的企业甚至没有生产许可证,一般采用5吨小电炉冶炼,比中频炉生产的“地条钢”略好一点,产品往往是冒牌的,就是挂三类产品的牌子进行假冒;且不符合国家标准,也不保测试,但价格十分低廉,有一定的市场。
四类螺纹钢大致是这样划分的,久而久之也就“约定俗成”了。据一些经营者反应,时下,三类、四类螺纹钢“买者不少”。何以出现这种现象?一位经营者说:“这类螺纹钢价格便宜。现在市场上Ф16mm~Ф25mm的普遍II级螺纹钢,如果是符合国际的免检的一类产品,至少在3030~3040元/吨;而同一规格的三类产品只卖到2820~2830元/吨,价格要低200元/吨以上,一些普通建筑工程的业主当然对这类螺纹钢“动心”。因此,这些三类、四类的螺纹钢在市场上就有了一席之地,其“生命力”也正是在“价格优势”上。
然而,这种被约定俗成的四类螺纹钢的出现,对市场产生的影响却是实实在在的。影响之一,三类、四类螺纹钢以其低廉的价格,对市场价格形成冲击,不利于钢价的稳定。影响之二,假冒伪劣产品有了滋生地,对诚信经营带来冲击。影响之三,给用户埋下了隐患,一旦假冒伪劣钢材通过市场混入到一些重要建筑工程,其后果不堪设想。
四类螺纹钢的存在,且具有一定的市场,它折射出来的深层次问题是什么?或者说其背后隐藏什么?
一是现行的标准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现在的钢材标准很多,有国家标准,有企业标准,有行业标准,还有国外标准,等等。目前螺纹钢生产企业全国到处都有,遍地开花,尤其是一些中小型钢厂,不严格执行标准,没有生产许可证照样在生产,标准的严肃性荡然无存。
二是建筑钢材入市门槛不高。时下,什么样的螺纹钢都可以在市场上交易,有的碳、硫、磷元素严重超标,有的抗拉、屈服强度低于国家标准规定,有的表面缺陷严重,这类伪劣钢材都能堂而皇之地在市场流通。尽管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规定,但没有严格执行,入市的门槛较低,为三类、四类螺纹钢开了解方便之门。
三是不同类别的螺纹钢有不同用途,是否应物尽其用。有需求者就有销售者,有销售者就有生产者。比如,在一些要求不高的,一般性建筑,像农村的蔬菜、花卉大棚,不必用高强度螺纹钢筋,是否可以采用级别较低的产品。但对这些三类、四类螺纹钢要加强质量管理,也要有一定标准和规范的约束。
四是取消理论计量,统一实行过磅实重计算。目前市场上的三、四类螺纹钢之所以价格卖得很低,主要是负公差严重超标,有的超过国家标准一倍多,生产者、经营者正是钻了理论计算的孔子,如果全部实行过磅实重计算,那么这些三、四类螺纹钢的“价格优势”没有了,也就很难生存,最终将不得不退出市场。据悉,在北京、广东等地,螺纹钢市场价格结算,都是以过磅实重为依据,取消了理论理算。
五是我国亟待建立和完善标准监督机制,检查和跟踪各类标准的执行情况,严打各类标准的造假行为,维护标准的严肃性,维护钢材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此外,我国钢筋标准的修订,应与结构规范的修订相配合。如果钢筋标准的修订过分超前,其客观效果将被架空。因为在标准与规范不接轨的情况下,市场供需双方仍会采用原标准进行交易。20世纪90年代推广新III级钢筋就遭遇过这种情况,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