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铅笔、圆株笔和钢笔的童话故事作文300字
在我的文具袋里,有许多笔。其中有铅笔、钢笔、圆珠笔,它们都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帮助。可是它们都非常的不和睦……
有一天,它们因为一件小事吵了起来,好像它们是在炫耀自己的本事,但都以为别人的本事都是无用的。它们来到法官大人——文具袋身边,法官大人对它们说:“既然你们都认为自己的本事大,你们就介绍一下自己的本事吧。”铅笔说:“我铅笔对主人很有用处,主人画画的时候,即便有蜡笔,没有我铅笔也是没有用处的。蜡笔只有鲜艳的色彩,却不能勾画出美丽的线条。”“法官大人,我们钢笔可比它们烂铅笔头高级多了,高贵的出身、昂贵的价格,岂是一个小小的烂铅笔头可以比的!而且没有我,主人的书法课还上不上了?”还没等钢笔说完,圆珠笔挤过来说:“法官大人,别听它们瞎说,我圆珠笔才是最有用处的。什么画画,什么书法,全是一堆废物,主人要写作业,没有我圆珠笔,那可怎么行!”
英明的法官大人想了一个好办法,它让铅笔去写书法,让钢笔去写作业,圆珠笔去画画。结果,铅笔写字写得一塌糊涂;钢笔把作业纸写烂的透透;圆珠笔画的画更是遭,画错了也不能改,图纸上横一道、竖一道的。
法官大人对它们说:“你们看见了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事和特长,但不能炫耀它们,因为别人也有你不会的本事。”它们听了,都惭愧的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它们互相团结,给我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帮助。
② 初三作文《一支笔的故事》大约500字左右
奔跑,奔跑,我要奔跑!
——题记
为什么人们说“时间”时,也会说“时光”?是因为时间它走得太快,像光一样么?
年华似水,在不经意间六区,很轻易地便将人抛弃,嘲笑着我不会奔跑。讽刺着我只会任凭自己空虚,让时间从指缝间溜走。是啊,我一直都不会奔跑,只是慢慢地走着,然后不断摔倒不断停下脚步,甚至,往回走去。
八年级以前,我一直都是这次考好下次便滑下去的状态,从来不稳定,最厉害的一次是六年级下学期,从第一次考试的年级前二十跌倒谷底——期末的年级一百五十名后。可即便是那样,我还是不懂要努力,要奔跑,还是走两步摔一跤。
从八年级起,我的成绩稍稍稳定了些,开始学会加快一下脚步。但从那时起,我的磨蹭本性就显露出来了——做作业会做到十一二点,于是总会在十二点左右才睡,就这样,一年多了,我几乎没有在十点半前睡过觉,几乎都在十一点后,而节假日的夜晚,因为想玩想休息有时会睡得更晚。后来,我发现,八年级,脚步加快了,但时间他还是被虚度了,因为我每晚回到家都觉得有些累,经常到八点才开始写作业。
真正发觉我应该奔跑,应该努力,为了自己,是八年级升九年级的暑假。暑假里,我看到一个朋友写的一句话:从现在起,为了自己,为了未来,好好地活下去,未来大于一切。看到这句话时,我愣了好久好久,是的,在此之前,我一直都是为了别人而活,不是自己不是自己的未来。那天我想了很多很多,最后,我终于懂得,我要为了自己的未来,好好学习,好好生活,生命是自己的,不是别人的,我不该浪费!
于是,我懂得我需要努力;于是,我懂得我应该让自己奔跑起来;于是,你能看到,现在的这个开始奔跑的我!
③ 作文我和钢笔的故事464字
我与钢笔的故事
自从我不再使用铅笔开始,妈妈就一直建议我使用钢笔,说是这样写出来的字好看,但事实上我一直没有看出来钢笔的这一好处,小时候的我不懂得珍惜,总是没过多久就会把笔弄坏,不是一不小心摔坏就是零件丢了,钢笔对于我而言显得有些脆弱,但是妈妈始终没有放弃这一建议。感谢妈妈的坚持,我终于爱上了钢笔!
记得最初,妈妈给我买了一支红色的钢笔,因为新鲜我很喜欢它,喜欢这个总是需要不停地喝墨水的家伙,但是无可奈何,它还是夭折在那时不懂事的我手里——在我离开座位的时候,没有给它盖好帽子,以至于起身拿书时,不小心把夹在书里的它摔在了地上……后来,我知道了用完笔就应该盖好帽子,可怜的小红,对不起了!
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支蓝色的钢笔。通体海蓝色,显得幽深而又温和,我记得那支笔笔尖很顺,灌墨水也很轻松,是我少有的好钢笔,可是到了我手里命不长矣!用笔前应拔下笔帽,这是谁都会的事情,用笔时把笔帽套在后面,这就只能是一个需要慢慢养成的习惯了,可惜这个习惯是在后来我才养成的,而且还是小蓝的离开让我意识到了这个习惯的重要性!用完笔后我就忘了我把笔帽放在了哪里,找了半天也没有任何发现,后来,小蓝就因为失去了笔帽的保护而……
钢笔对我的陪伴从未停止过,妈妈无可奈何又给我买了一支钢笔,从此以后我的钢笔的颜色通通换成了黑色,简约大方。
记得小学有一段时间,我突然对中性笔可擦笔上瘾了,每天上课手中拿的不再是那个可以吸墨水的家伙了,而是可以直接换笔芯的可擦笔;在初中时期,又有一段时间我的最爱成为了黑色碳素笔,看着别人写下的黑色字迹,只觉得十分清秀,感觉黑色的字体本身就有一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气质……就这样,钢笔无缘无故地被我忽略了有好长一段时间,每次,妈妈都会说,其实还是钢笔好,但是我都没有在意。
事实证明妈妈的话是对的。无论是哪次,无论是我都对哪些笔突然产生了兴趣,这些喜欢都没有长久,我曾经以为我与钢笔会成为我的回忆,但是后来,当我再次下意识地拿着钢笔上课的时候我才明白,其实我早已在不知不觉中习惯了钢笔,喜欢上了钢笔笔尖轻轻滑过纸张是留下的钢笔独有的字迹,喜欢上了手握钢笔时的那种特有的感觉。
钢笔是一种比较麻烦的笔,它很脆弱,它需要你的悉心照料,否则就会出毛病;但是钢笔也是一种顽强的笔,无论发生什么只要它还是一支可用的钢笔,它就会耐得住时光伴你长久!我现在有好几支钢笔,其中两支在握笔的地方甚至都被我把那层油漆磨掉了,露出了里面的金属光泽。从钢笔的身上,我觉得我看到了坚持和忍耐。我与钢笔的故事,还没有完呢,它会伴我长久!
④ 《我和笔的故事》作文150字
我和书的故事150字
我和书的故事发生在五岁的时候。
5岁时,我还不识字,只学习到拼音,查字典。
有一天,我独自走到小河边,带着一本最心爱的书。我坐在小河边,打开书本,进入语文天地乐园,津津有味地吸取知识。当我遇到不识字的时候,我会小心翼翼地翻开工具书:字典。虽然这样看书很辛苦,但我仍然坚持着。因为在小时侯的我很爱看书,无论是什么书,只要放在我的手上,就算不懂,我也会慢慢地研究,直到懂了为止。
在小河边的我很心惊胆战。那里是小河,当然是最适合看书和读书的地方了,但在那里,书籍像一个顽皮的小孩,当我查字典的时候,那本书总会在我的眼皮底下溜走。
你瞧!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和和书的故事200字
书,自古以来被称为“人类进步的阶梯”,那么我和书的故事又是什么呢?
我看书的范围很小,只爱看童话故事。有一个周末,我在友谊书城发现了一本名叫《窗边的小豆豆》的故事书,它的作者是日本着名的作家黑柳彻子。我觉的它很好看,可却不够钱。只好每个周末都来看。一天又一天,我终于看完了。书中讲了一个很感人的真实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学校退学后,来到了“巴豆园”,这是一所用废弃电车组成的学校,教室连一张桌椅都没有。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个好孩子呀!”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指引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成为了好还子。
因此,我爱上了故事书,也爱上了故事中的人物,因为它们能让我得到非同凡响的启发!
关于读书的作文:我和书的故事400字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
是书让我慢慢认识这个世界,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是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也是书教了我无数的知识。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也随着读书数量的增多而渐渐增多。
自从上了三年级我们学习了作文以后,爸爸妈妈就给我买来了好的好作文书,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从此以后便爱上了作文书。不久,从《小学生作文宝典》中我懂得了写作文不能搬硬套,要灵活应用。一天,妈妈出去了,叫我如果下雨就收衣服。我正拿着一本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在书里遨游,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忘记了所有。当我看见一篇描写悲惨的作文时,真如身临其境,耳边还响起了凄凉的哭声,我被这一切感动了,我也哭了……
妈妈回来了,走到阳台去了,衣服已经湿得能出水了,我依然在看书,“啊,怎么啦?衣服怎么湿透了!你是怎么搞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我……我忘记了。”我搔着头说。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你呀!不知道怎么说!”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啊,书,毕生是我的至爱,它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⑤ 笔尖流出的故事作文,铁蛋和表哥的
写作思路:可以写在月光下,铁蛋和远道而来的表哥玩游戏,玩比赛捉蛐蛐的游戏,比赛开始了,表哥一个手机两块捉到了一个,而且带一个也做不到了 ,表哥又来一个,黑虎掏心泰山压项,双龙戏珠一下子捉到了半瓶时间到了,表哥成功取得胜利,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正文:
铁蛋是一个乖巧可爱的八岁小男孩,脸蛋圆圆的,眉毛粗粗的,眼睛大大的,但是铁蛋很孤独,没有朋友和他玩,同学们也都孤立他。
就在今天,铁蛋儿得知远方的表哥要来家里住几天,这可把铁蛋高兴坏了,铁蛋把自己的零食玩具统统拿了出来迎接表哥表哥一下车,铁蛋就紧紧地拥抱住了表哥。
到了晚上,在月光的照耀下铁蛋带着表哥来到草地上,做拒绝接待一个猛虎下山捉到了表哥,一个大鹏展翅也抓到了一只。姐在想了一个好办法,说表哥我们来玩捉蛐蛐比赛吧。
比赛开始了,表哥一个手机两块捉到了一个,而且带一个也做不到了 ,表哥又来一个,黑虎掏心泰山压项,双龙戏珠一下子捉到了半瓶时间到了,表哥成功取得胜利,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很快几天就过去了,表哥很快就要走了,最后他俩又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铁蛋依依不舍的说表哥有空还要来玩啊,到时候我们还是去捉蛐蛐,表哥说好拜拜。
⑥ 作文 :我和笔的故事(500字以上)
我和笔的故事
一天,我要做作业,于是, 我拿起铅笔专心志致地做了起来。看,这只铅笔多么可爱!
这时,水彩笔们一觉醒来。看见旁边的铅笔便纷纷议论:“瞧,长那么难看!”“就是,还能跟我们在一块!”
铅笔本来的心情是高高兴兴的,可被水彩笔们这么一说,心里还真有点难过,但它脸上仍然挂着微笑。
我指着白纸说那,对水彩笔们说:“那你们谁愿意来‘秀’一下呢?”
水彩笔们做了一个“OK”的手示,表示愿意,它们就争先恐后地走上了“台”。当然,铅笔也不例外。这时,水彩笔对铅笔瞅了一眼,铅笔的心情十分不安。男孩随便拿了几只水彩笔,红的、黄的、紫的、绿的……水彩笔们在纸上手舞足蹈,她们一个个点着头,挥着手,跺着脚。一刹那间,纸上出现了色彩鲜艳的画。
接着,要书写了。我拿起铅笔来到白纸前。那时,水彩笔们又交头接耳:“铅笔算不了什么,有我们那样色彩鲜艳吗!”“先让它威风一下,等一会儿再让它出丑,到时候,我们就……”
我拿起白纸。铅笔心里默默地想:“我一定要争气!”想到这里,它就决定大干一场。铅笔埋头苦干起来。
过了三个小时,纸上出现了一行行白花花的字。瞧,多么整齐,多么漂亮啊!现在纸上已是图文并茂了。
水彩笔们顿时傻眼了,一个个低下了头,脸涨得通红。这时,书包爷爷严肃地说道:“水彩笔们,不能炫耀自己啊!你们应该好好合作,这样,才可以给你们的主人一个满意的答案。”听了书包爷爷的一番话,水彩笔和铅笔互相望了一眼,脸上露了友好而会意的笑容。
现在,水彩和铅笔已经成了知心朋友哩!
⑦ 一支笔的故事作文350字左右
里面装的是五颜六色可变幻的液体墨水…
我有理想,发明家,发明一支多功能的万能笔。
这支笔里面装有电脑芯片,带有指纹识别功能,可以每个人不同的指纹输入指令,这支笔就只能为你所用了,这支笔丢了或者被人偷走了,他也无法开启使用功能,只好还给主人了。
这支笔里面装的是五颜六色可变幻的液体墨水,不同的需求,只要发出指令,就会写出颜色的字来;还在笔尖安装可伸缩的旋转调节器,只要转动调节器,可随意调出你所需要的粗和细。
万能笔的上部装有很小的显示屏,里面有,闹钟;在你困了的时候还可以播放音乐;若是学习和工作太晚了,它还提示你该休息了等等…… 这 支特殊的万能笔,
⑧ 帮一年级小朋友写一篇作文“我和铅笔的故事”
我和铅笔的故事
作者 雨后甜馨
往往失去了,才知道那是最珍贵的。
————题记
从小到大,七八年的求学路上,和我们相伴最久的,也许就是笔了;铅笔,钢笔,签字笔……我们用过的比数不胜数。而让我怀念最久的,就是铅笔了。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铅笔是在刚入小学,那时铅笔给了我无限温暖。
那天,老师对我说;“小Q,你下课带着笔来我办公室!”我听了心里一慌:老师找 *** 什么?下课了,我带着笔,迈着深沉的步子,走向办公室。但我敲开办公室的门时,一切担心都烟消云散了。
坐在办公桌前的,是Z老师。她用温柔的语调对我说:“小Q,来,我教你写字!”我定神细视,老师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张白纸,我跑了过去,老师让我坐在他的身边,用她那温暖而细腻的大手握住了我拿着铅笔的小手,温暖就顺着铅笔杆传入我的心房。那感觉就像初学飞翔的小鸟,用尽全身力气试飞后,在下坠的一瞬间被母亲用强壮有力的翅膀拖回天空一般,那样温暖。
铅笔就这样让我感受到了温暖。
当我渐渐长大,钢笔,签字笔就像成长路上的一个个标志杆,它们见证我的成长。我曾经一度认为,不用铅笔就是长大了,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觉得似乎少了什么,也许就是对铅笔这个老朋友的怀念吧! 于是,我开始学习绘画,我想再次感受铅笔与纸张之间摩擦的快乐,可是,无论我尝试多少次,我仍然无法体验到“被托回天空”的那种温暖。
从那天起,我明白了什么叫做失去 的,往往最重要的,这就像一个故事,那样让人留恋,那种感觉永远可在我心中。 “铅笔”,是我最珍贵的,但是往往失去了,我才明白,原来它对我来说是那么的重要
————后记
⑨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我酷爱读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两岁多的时候,我还不识字,每天妈妈给我讲故事的时候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非得听它三、四遍才肯罢休,我也因此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嘟嘟熊的故事》,里面那只憨厚可爱的嘟嘟熊让我学会了怎样做个好孩子。在听故事的时候,我从不吵闹,一坐下去就是一两个小时,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曾经因为童话的美好结局而感到快乐,也曾经因为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而流泪。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任劳任怨的灰姑娘……这些人物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不能忘怀。
再大些,我已经不再满足于听别人讲故事了,开始自己探索书中的奥秘。我开始认字、学拼音,买来许多有注音的图书,然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后来上学了,认识了很多字,我什么书都爱看,看了《中华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知道了许多知识,还看了作文类的书,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觉得好的,就会把它摘抄下来。有时遇到不懂的字,就一下查字典。在别人去玩耍的时候,我却跑到书店,一头钻进书堆里,看见一本好看的就要买下来。有时会向朋友、亲戚借些书。听说学校的图书馆可以免费借书,我高兴的不得了,每周三都要去借。我想,我现在学习好,也是因为看了许多书的缘故吧。
有一次,我听说有一本书叫做《淘气包马小跳》很好看,就找朋友借,看完后觉得还不过瘾,就又去买了一本。就这样,我几乎把《淘气包马小跳》全套都快看完了。
现在,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尽管学习很忙,我还是会抽空看书,甚至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我在书海中漫游。从《嘟嘟熊的故事》到《格林童话》,从《十万个为什么》到《中华上下五千年》,从《西游记》到《红楼梦》,还有《八十天环游地球》、《宝葫芦的秘密》等等。我的书柜里已经有很多书了,每本书都整齐的放在书架上。我把它们视为掌上明珠,保存的很好,每本书都包上了书皮。有时没事干,就随便拿本书下来看,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我和书的故事还有很多,说也说不尽……
⑩ 笔的故事作文400字(笔为主角,要有起因,经过,感悟,不少于4段)。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没有永恒的缘,到了,都随花事湮灭……命由己造,相由心回生答,世间万物皆是化相,心不动,万物皆不动,心不变,万物皆不变。悠然,随心,随性,随缘。注定让一生改变的,只在百年后,那一朵花开的时间。刹那便是永恒,坐亦禅,行亦禅,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春来草自青,秋至叶飘零,无穷般若心自在,语默动静体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