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韩国、菲律宾、日本签署过。
有《美韩***同防御条约》,《菲美***同防御条约》,《日美***同合作和安全条约》。
《美韩***同防御条约》于1953年8月8日在汉城草签,10月1日在华盛顿正式签订;1954年11月17日生效,无限期有效。
《菲美***同防御条约》是美国和菲律宾之间的军事同盟条约,于1951年8月30日签订,1952年8月27日生效。
扩展资料:
《美韩***同防御条约》的意义:
该条约是在《朝鲜停战协定》签订后不久,美国为保持其在朝鲜半岛的军事存在而与韩国缔结的。根据条约精神,双方于1954年11月和1955年5月又先后签署《美韩关于军事和经济援助的协议记录》和《美韩关于建立兵工厂及重行生产军火最低限度设备的换文》。
美国将大批武器运进韩国,在仁川等地建立军事基地;在汉城设立“韩美联合司令部”,并多次举行联合军事演习,从而加剧了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