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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冰轮公司简介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烟台冷冻机总厂独家发起,并经烟台市人民政府于1988年11月以烟政函(1988)3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1988) 烟人银字第338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1月 13日,经国家体改委以体改生(1993)184号文批准为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试点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1998年5月28日,公司社会公众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081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第142号文批准,2000年3月10日-23日,公司以1998年末股本总额113,12 1,9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23,673,100.00元。2003年,根据公司2001年度及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34号文核准,公司以200 1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67.31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配股后公司股本增至134,905,100.00元。根据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3年6月30日总股本134,905,100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40,471,530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至1 75,376,630元。 2006年5月22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表决通过《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5月31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 股股份的对价股份。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总计18,982,080股。2006年6月1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并于2006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变更登记手续,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得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