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包括工商年检、外汇登记证年检、和商务局年检。公司法规定,企业工商年检(含外资企业)从3月日开始,到6月30结束。必须填制工商局提供的工商年检申请书和相关表格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检审计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