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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交警支队交通违章复议在什么位置

沈阳交警支队交通违章复议地点具体如下:

一、对非现场处罚(电子警察拍照)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到各区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开具处罚决定书,持上述证件及处罚决定书,到位于和平区中山广场西侧的沈阳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及执勤民警现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位于和平区十一纬路72号的沈阳市交警支队法控处复议科申请行政复议。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和依据、接受处理的具体地点和期限、决定机关名称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人民网-交警提示:遇到这些交通违章可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