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市发[2010]4号)和《中***湘潭市委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潭市发[2010]3号),设立湘潭市广播电影电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核发、管理职责和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三)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
(四)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的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和创作导向。
(二)贯彻执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公***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六)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七)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八)协调、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
(九)领导管理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和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督办局领导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及局属单
位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调
查研究;负责文秘、档案、机要、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
保密、信息、信访、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提案和
政协议案;负责机关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二)宣传管理科。
实施对全市广播电视的宣传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直属媒体重大宣传及报道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指导县(市)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创作题材规划;监督广播电视节目的播出;组织新闻“创优”评奖活动;负责广播电视宣传的研究和节目的监听监评工作;组织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新闻采编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局编委会的日常工作。
(三)社会管理科(法规科)。
拟定全市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和制作机构的发展规划;负责审查或承办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并对全市广播电视播出(转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相关工作;监管移动电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农村广播电视网进行管理。
(四)电影管理科。
指导、监管全市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承办全市电影制片、发行单位、院线公司和外商投资影院的设立与变更的申报和年度审核工作;指导和实施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负责全市农村和社区电影公***服务的规划和管理,负责电影专项资金收缴和管理。
(五)科技科。
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本局系统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登记管理;负责广播电视的技术质量和技术安全优质播出;负责有线广播电视进村入户技术管理;负责本局系统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成果的审查认定和申报;组织各类技术攻关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计划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上级财经纪律、制定财务制度;对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编制全局年度预决算和财务计划;协调调度资金;负责编制购进、领用固定资产的会计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器材明细帐;负责本局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行业的统计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养老保险、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档案、人才培养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本局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八)行政事务管理科(保卫科)。
负责局系统的办公用房和住宅公用部分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局系统的房产、基建、后勤服务规划、协调与管理;负责全局系统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物业管理、绿化管理、水电管理和爱卫工作;负责大件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管理和公用通信设施的管理。负责全局系统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工会按有关法律设置。工会主席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兼任。 (一)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管理;负责在出版环节对动漫进行管理,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
(二)新闻单位记者证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协同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对广播电视记者证进行管理,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