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关于屋顶绿化的相关补贴和鼓励政策,并且陆续都有支持政策推出。政府的补贴都是按照种植时间先后去发放的,所以现在实施屋顶绿化,是有很大前景的。(广州中道低碳:屋顶绿化提供商)
北京市政府一直对屋顶节能绿化高度重视,2011年,北京市政府正式下发《关于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对达不到配套绿地率指标的项目强制实行屋顶绿化,屋顶绿化面积按照20%的系数抵算绿地率,最多抵算为配套绿地率的一半。政府对实施立体绿化的项目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在屋顶种植一平方米绿化,可以折算地面上种植三棵树的绿化率,贴50元/平方。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14年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加快推进屋顶绿化工作。通知中明确了鼓励政策:屋顶绿化面积可计入绿化覆盖率指标;建设项目实施屋顶绿化,可按其实有面积的20%计入该工程的绿化用地面积指标,按《河北省城市绿化条例》审核相应指标时可予以扣除;实施屋顶绿化的单位,在评选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小区时可优先考虑。
2007年1月发布的《上海市绿化条例》是我国目前为止唯一将屋顶绿化写入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十七条明确规定:“本市鼓励发展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新建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文化、体育等公***服务设施建筑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此外,《上海市节能省地型住宅适用技术应用指南》将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纳入项目规划层面。在区一级层面,上海市静安区出台《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屋顶绿化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提出凡列入当年屋顶绿化实施的项目,每完成一平方米奖励10元。《上海虹桥商务区低碳建设导则》规定:“80%的建筑屋顶进行屋顶绿化,采用轻质屋顶绿化提高商务区内固碳能力,鼓励建筑外墙采用垂直绿化。”同时,上海市将屋顶绿化纳入节能建筑标准,政府补贴200~400元/平方,屋顶绿化一平方米可折算绿地20%面积。
合肥市于2014年通过《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明确提出:“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条例要求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其绿化面积可以按照规定比例折算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地面积。同时,新建的公***服务设施、商业、金融等工程项目,高架桥、轨道交通具备屋顶绿化条件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
杭州市建委、市绿化委员会、市文局等部门于2007年出台关于屋顶绿化发展的政策,要求所有的新建建筑都必须进行屋顶的绿化美化,而且屋顶绿化与主题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步进行,屋顶绿化计入小区的绿化率,使杭州成为国内少数几个退出屋顶绿化强制性政策的城市之一。
深圳凡新建公营资金项目必须进行屋顶绿化项目未建绿色不予验收,政府补贴50元/平方,折算为20%绿地面积,2015年计划20万平方米屋顶绿化。深圳罗湖区出台了《深圳市罗湖区立体绿化实施试行办法》,办法规定简单式屋顶绿化补助单价为:180元/㎡。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全面实施涵盖山上造林、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和园区绿化的国土绿化工程。其中,屋顶绿化是增加城市“绿量”的有效手段。
成都市于2005年特别规定:成都市五城区、龙泉驿、青白江、新都、温江区以及双流县和郫县范围内新开工的楼房,凡是12楼以下、40米高度以下的中高层和多层、底层非坡屋顶建筑必须按要求实施屋顶绿化,面积达到60%以上的,可按屋顶面积的20%奖励绿地面积。竣工时间在20年以内、产权明晰、满足房屋建筑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均应根据条件实施屋顶绿化。屋顶绿化经费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并由市、区、社区三级组织开展“优秀屋顶花园”等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