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于或等于50%LEL。
根据《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要求,
报警值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5%LEL。
2.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50%LEL。
3.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100%OEL,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应小于或等于200%OEL。当现有探测器的量程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有毒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5%IDLH,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10%IDLH。
可燃气体的一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25%爆炸下限;
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于50%爆炸下限;
比如:要测的可燃气体是甲烷,甲烷的爆炸下限是5%VOL,将该爆炸下限分成100份,构成0-100%LEL,取其中的四分之一或者更小作为一级报警值(<=25%LEL),取其中的二分之一或者更小,但是要大于一级报警值,作为二级报警值(<=50%LEL)。这个报警点的设置,要根据设备标定用的标气和实际要测的气体介质来综合衡量报警值。
下面举一个例子:
1、生产车间要选用四合一检测仪测乙醇,但是四合一检测仪作为气体报警器实际要测的可燃气体成分是用甲烷标定的;并且报警值一级报警为10%LEL,二级报警为20%VOL;
2、甲烷的爆炸下限是5%VOL,而乙醇的爆炸下限是3.3%VOL;如果取甲烷10%作为一级报警值,就是0.5%VOL,而乙醇的爆炸下限10%是0.33%VOL,所以用甲烷标定的仪器来测乙醇的话,要想达到理想的检测效果,需要把仪器报警值调低一下,调到;6%作为一级报警值,那就是0.3%VOL,跟乙醇报警值的10%比例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