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
2015年三亚已建成的廉租房和公租房以及在建的廉租房和公租房将统一列入公***租赁住房管理,并轨后的公租房和廉租房,统称公***租赁住房。
公***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本市户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应保障对象,包括暂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人群、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新就业人员或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以及在三亚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其中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满三年(含)以上,家庭成员均在本市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未婚、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士满35周岁(含)以上可单独申报。其他保障对象的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三亚市无自有住房和未租住公房,收入符合中等或中等以下标准;外来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还需连续在三亚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