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他的处罚是处于5.1亿元的处罚,而这个处罚是根据他获利8,500万元人民币,没一罚5的一个处罚,而这也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给广大公司一个不要以身试法。而这件事情是证监会公布的,2020年典型违法案例中的一起。证明被罚款的董事长是浙江温州人,他在2011年的时候就已经控制了该公司的股份成为该公司实际的控制人,而在2014年到2015年。这时候他们就被证监会进行了行政处罚。因为他们涉及操盘手操纵公司的股价而受到了证监会当时的调查。
他们的操纵股价的手段非常复杂,具体来说就是通过不断的利好消息,再配合一些二级市场的交易来拉抬股票的价格。而且还宣布一些收购的信息和一些基金业务里面有利好的消息,这样的话能达到拉抬股价的效果。当股价拉抬之后,它就自行开始减持,而在减持的过程之中也不断地再发出更好的消息来维持当前的股价,这样的话自己就可以逐渐地减仓卖出。最后经过他的操作,股价一直高涨。7.79元人民币涨到24.15元人民币期间不到一年时间,但是累计上涨已经达到了210%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然后他自己也从中获利了8500元人民币。
一般来说操纵股价有个要点,第1个它是要集中资金持续的买入以达到一个拉升的效果,第二是利用资金的优势不断地把股价拉升到涨停的情路,第3个就是在涨停的时候把底买入来维持当前的股价,第四之前在交易日的时候,大规模的把申报全部撤销,然后全部卖出。
其实只要上市公司没有好好经营做非法的道路,不从事自己的主行业的话,那么最后没落是迟早的事情,因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从未被抓到了,其实在2019年的8月份,最高院和最高检都发布了,对于操纵市场的司法解释,而这个司法解释是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对操纵市场的犯罪的一些构成要件和他们的量刑标准都有一个详细的细化和详细的明确,这样的话就可以通过刑事责任来追究操纵股价的人,也让他们付出了高昂的成本,进一步维护了我国的证券市场秩序。从而给大家一个良好的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