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회사 전체 - 医师考核简易程序执业经历怎样填
医师考核简易程序执业经历怎样填

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

简宜程序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宜程序: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

扩展资料:

医师定期考核要求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者医疗卫生行业、学术组织(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2、考核机构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结果评定,并向委托其承担考核任务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3、考核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考核委员会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百度百科-医师定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