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我所知法如树上叶。
何以故?法可知,不可说,如树上叶,它是鲜活的,那种鲜活是无法对一个没有见到过的人描述的。也就是说,任何语言也无法表达事物的全部,尤其是事物的内在。
佛说,我所说法如掌上叶。
何以故?凡所说出来的法,如掌上叶,它是死板的,已经偏离了事物的本质。因为事物的本质是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所说出来的法只是对事物的表面概速,如掌上的叶子,它不再是鲜活的,已经死了,它已经离开了事物的本质,对一个没有见到树叶的人来说,是无法凭头脑去把掌上叶想像成树上叶的,甚至很可能被误导。
《道德经》开篇即曰:道可道,非常道,名为道。
道,可以说,非一般语言能说明白何为道,说出来的只是个名而已。
道即法,法即道。
同理:法可法,非常法,名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