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房产管理局下属二层机构有10个事业单位。它们分别是局第一、二、三、四房产管理处、局档案馆、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市白蚁防治所、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房屋租赁管理所(市物业管理处)。
归口管理4个企业单位,它们分别是桂林三建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住建房产开发公司、桂林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桂林市丰源酒店。
多年来,桂林市房产局在桂林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行业实际,转变作风,大胆改革,狠抓落实,成效显著,三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全系统14个独立党支部有13个党支部所在单位获得“文明单位”称号,其中自治区文明单位1个,市文明单位8个,城区文明单位4个,全系统文明单位率达到了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