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与保养原理
汽车修理采取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功能控制、修理厂定期经营、车辆管理单位发证监管的模式。汽车维修和保养的原则如下
(一)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在公司修理厂修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到外面修理。因特殊原因外修的,由修理单位填写《车辆外委报修单》(附件1)、《车辆外委报修单》一式三份(第一部分:财务、第二部分:技术、第三部分:修理厂)。修理厂签字确认后,技术部将组织修理单位到专业或指定工厂进行外修和异地修理。
(二)维护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汽车维修系统应认真贯彻“保养重于修理”和“维护重于使用”。
维修制度:为了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证行车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实施维修作业制度。
汽车维护系统:
整车或总成的部分或全部损坏、变形、磨损、腐蚀等。达到使用极限,性能下降,丧失工作能力。为了排除故障,防止因延期修理造成的车况恶化,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修理,恢复其性能。车辆修理应当根据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进行。
车辆维修必须建立原始记录簿,每车一份,随车携带。车辆各级保养后,驾驶员应随时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公司技术部门应随时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