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盘运动起源于美国,极限飞盘的规则竞技性更强。
1871年,威廉·福瑞斯比(William Frisbie)创办了福瑞斯比馅饼公司,附近大学的学生们会互相扔空的锡饼盘(用来装馅饼),一边扔,一边喊"Frisbie!"。
这就是飞盘运动最起初的来源。
1948年,沃尔特·弗雷德里克·莫里森(Walter Frederick Morrison)和他的搭档沃伦·弗兰肖尼(Warren Franscioni)发明了一种名为“飞碟”的塑料圆盘,它可以比锡饼盘飞得更远、更准确。
1955年,莫里森制作了一个改进版的模型,并卖给了玩具公司Wham-O。
1958年,Wham-O公司为了纪念飞盘的来源,把飞盘的名字正式定名为Frisbee(原本是为了纪念福瑞斯比的公司,不过居然发生了拼写错误,Frisbie变成了Frisbee。)
1967年,Wham-O公司设计师艾德·海德里克(Ed Headrick)为了让飞盘的飞行更稳定,在飞盘表面加了一层凸起的环形脊带,并申请了专利。
同年,新泽西州的高中生发明了极限飞盘(Ultimate Frisbee),该运动融合了橄榄球、足球和篮球的概念。
20世纪70年代,海德里克又发明了高尔夫飞盘(Frisbee Golf)。
此外,美国人又增加了自由式飞盘(Freestyle Frisbee),在音乐和多个飞盘的配合下编排动作,以及各种人类和宠物(狗狗)可以参加的比赛。
极限飞盘运动发展至今,已被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认可,也是世界运动会的比赛项目之一。
目前,该运动在美国比较知名的两个联赛分别是美国职业极限飞盘联盟(AUDL)和极限飞盘大联盟(MLU)。
极限飞盘运动规则
极限飞盘是一种非肢体接触性的运动,比赛使用的飞盘必须是重达175克(6.173盎司)的圆盘,球场分中心区:长70码(64米),宽40码(37米),加上两个得分区(End Zone):长18米,宽37米。
其比赛为两队***14人参加,以飞盘传递为竞技内容,通过队友与队友之间在场地上传递飞盘至得分区,队友在得分区成功接住盘为得分。
比赛最基本的规则包括:
终极飞盘的得分以一分为一单位,进攻方在对手的得分区接到盘子即算一分,进攻的传接次数没有限制。
常规比赛时间为100分钟,目标分通常为15分。
不允许持盘跑动(持盘队员的轴心脚不可以移动)。
传接时发生漏接、飞盘触地、传盘出界、出界接盘、遭对方空中抄截或拍落,则攻防交换。
防守时不能刻意去撞拉扯,防守一方的选手必须在无肢体接触的情况下拦截对方的传接,不可与持盘者抢盘。
一对一防守对方持盘者(marking)是合法的,防守者可高声读秒,如果数到十秒,对方持盘者还未传出飞盘,则攻守交换。防守者时必须在对方持盘者的直径三公尺内才可读秒并不可有多于一人防守读秒,此外防守者的手臂必须伸直,不可做环抱状(wrapping)。
只有在得分之后或选手受伤的情况下允许替换场上比赛选手。
竞赛中不采用任何裁判,全权由运动员们自行判决与协商(不过,联盟赛中通常会有“观察员”在一旁作辅助判决,职业联盟赛中为避免争议则会聘请裁判。)
在AUDL中,竞技性更强,因而规则也有所不同,其基本规则如下:
AUDL的每次持盘时间不能超过7秒,下一分的发盘需在上一分结束的50秒之内完成,比常规时间短了25秒。
比赛场地长110米,宽49米,更大的空间既有利于进攻方跑动,也对运动员的身体素质要求更高。
AUDL比赛没有目标分,在48分钟内累计得分多的队伍获胜。不到最后一秒,谁都有可能是赢家。
与自判原则不同,AUDL每场比赛设有3名裁判员负责所有判罚。
为避免与裁判员读秒不一致产生歧义,在AUDL比赛中防守时不能读秒。
结语
飞盘运动是一个非常欢迎新人的圈子,如果不是参加联赛或俱乐部,任何人都可以上场体验,而且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城市都是免费的。
飞盘运动具备竞技性、观赏性、趣味性、互动性,而且飞盘运动门槛低,易操作,成本低,还能结交朋友,非常值得留学生参与。
如果留学生对极限飞盘运动感兴趣,还可以考虑加入校内的俱乐部。一般大学都有相关的俱乐部,例如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就有极限飞盘俱乐部(分男队和女队)。
总之,飞盘运动的整个过程是很令人享受的。该运动包容性强,燃脂效果也很强,是一项特别好的有氧和无氧相结合的运动,一场飞盘下来就能消耗900多大卡热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