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隶属于广东省东莞市,不属于市区政府管辖。
1955年9月,长安境域称虎门区。
1957年12月,撤区并大乡,设立沙头大乡。
1958年3月,沙头大乡改称长安大乡。同年9月长安大乡与虎门合并成立虎门公社。
1959年6月,从虎门公社分出,成立长安公社。
1983年10月,撤社改区,成立长安区公所。
1986年11月,撤区建镇,长安区改为长安镇,隶属于东莞市。
长安镇位于东莞市南端,珠江口的东南岸,东连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南临珠江口伶仃洋,西接虎门镇,北靠大岭山镇。
长安镇地处珠江入海口东岸,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山地、丘陵,莲花山山脉全长约18千米,主峰海拔519.8米,为东莞市的主要山峰之一,丘陵、山地约占全镇总面积的16.6%。中南部以平原为主,地势低平,土壤肥沃。海岸线绵延十余千米,滩涂宽阔。
长安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春、夏、秋、冬无明显的季节变化,四季温暖湿润,阳光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2.2℃,全年日照时数1900小时以上,年平均降水量1778.7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