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应为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幻灯机或投影仪、电视机等教学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10张以上刮痧床位、单面靠背刮痧椅,专用刮痧器械、介质及相关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