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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量油尺使用规定

规定如下:

量油尺的检定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量油尺使用前应检查尺砣与挂钩是否连接牢固,使用后应擦净,收卷好,放在固定的尺架上,油品交接计量使用的量油尺检定周期不超过6个月。?量油尺专量油矿、油井,油轮等深度,有发黑镀镍尺带和不锈钢尺带,规格有5M、10M、15M、20M、30M、50M六种规格。

量油尺的尺锤应为铜质材料。计量轻质油品所用250克尺锤;计量及重质油品使用500克尺锤。量油尺每半年检定一次。其技术条件应符合JJG 4—80《钢卷尺检定规程》的规定。

量油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尺带扭折、弯曲及锒接;尺带刻度模糊不清或数字脱落;尺锤尖部损坏;尺的刻度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没有校正表。

GB/T13236-2011中规定测深钢卷尺检定温度为20℃、张紧力为10N、15N,都是定值,没有误差的范围,但实际工作中是不可能做到的。规程修订参考旧规程的规定及测量不确定度的分析,修改、增加了此项要求,并且通过实验验证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