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属于江苏省辖县级市,由苏州市代管。
昆山市是江苏省直管县级市,地处江苏省东南部。从行政上, 江苏省属于苏州市所辖县级市。昆山属于江苏的苏州市管辖的一个县级市。昆山市下辖3个国家级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个省级园区(江苏省花桥经济开发区、江苏省昆山旅游度假区)和8个镇。
昆山地处江苏省东南部,位于上海与苏州之间,北至东北与常熟、太仓相连,东与上海市嘉定、青浦交界,西与苏州市相城区、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接壤。昆山是“百戏之祖”昆曲的发源地,昆山的市花为琼花,琼花又称聚八仙、蝴蝶花,牛耳抱珠,忍冬科落叶的半常绿灌木。
昆山历史:
清雍正二年(1724年),分昆山县置新阳县,两县同城分治。咸丰十年(1860年)四月,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部将江南文将帅李文炳取昆山、新阳两县,改昆山名昆珊,两县同属太平天国苏福省。同治二年(1863年)四月,太平军退走,复名昆山,与新阳县同属苏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昆山、新阳两县合并,仍名昆山县,属江苏省上海道。民国3年6月,省改设5道,昆山属苏常道。民国16年废道,直属江苏省。民国22年,省设13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同年12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无锡区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24年9月,省改设10个行政督察区,昆山属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26年11月15日,日军占领昆山。次年5月,直属日伪江苏省政府。民国29年3月,汪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昆山直属伪江苏省政府。
民国34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政府倒台。9月,昆山属江苏省江南行署。10月,省撤江南行署,建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昆山为属县。民国37年4月,省改设9个行政督察区,昆山隶属不变。
1949年5月13日昆山解放,属华东军政委员会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专署。1950年10月14日,苏南苏州行政区专员公署改称苏南人民行政公署苏州专员公署,昆山属苏州专员公署。
1953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昆山属江苏省苏州专员公署。1968年3月26日,苏州专员公署改称苏州专区革命委员会,1971年4月13日更名苏州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7月改为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均为属县。1983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实行市管县新体制,3月1日撤苏州地区行政公署,昆山属苏州市。1989年昆山撤县建市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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