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各用工单位在勤工系统上考勤、提交薪酬审批表,并将纸质版的审批表交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临时助理可手动制作发放表,表格路径:学生处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中心?劳务报酬发放表)。
校内固定岗位按自然月计酬。同等条件下本科生优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一人一岗。原则上劳动报酬不低于9元/人/小时,月平均上岗工时不超过50小时,原则上每人每月报酬不超过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