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危化车限速为:1.厂内的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车辆行驶的速度不能够超过30km/h,在辅路行驶不能够超过20km/h。2、厂内的机动车辆在道口,装卸作业、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者是转弯、掉头时,车内运载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最高的速度不能够超过15km/h。3、车辆在结冰、积雪、积水的场内道路行驶时,尤其是在遇到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米以内,厂区内车辆的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0km/h。4、在进出厂房、仓库、危险段、生产现场等,厂区内的车辆速度不能够超过5km/h。5、在遇到恶劣天气时,能见度在五米以内或者是十米以内,道路的最大坡度在60%以上,厂区内的车辆应停止行驶。在交叉路口、路口、装卸作业区、人口密集区、下坡道、有警示标志的场所或者转弯、调头时,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货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在有冰雪、积水的道路行驶。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最高车速不能超过10km/h,进出厂房、仓库、车间门口、停车场、加油站、地下天平、危险区域、生产现场、倒车或牵引受损车辆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5k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