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有以下几个: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3、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4、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
5、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