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毫不放松抓好农业生产,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农业科技投入,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生产模式,加强农田水利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什么是新型农业生产模式?如何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资深媒体人吴永亮为您解读。 新型农业生产模式的种类 吴永亮:新型农业生产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设施农业。设施农业主主要是指通过利用温室大棚,改变动植物的生长环境,包括调节棚内的温度、湿度、灌溉量等。 三,都市农业,都市农业是指处在都市及其周边的紧密依托并服务于都市的农业。都市农业与城市的关系很密切,有时候会繁衍成一种文化旅游,例如现在的农家乐采摘旅游方式,它所带来的收益比一般的大田收益高很多。实现农业和非农业的融合,农业和城市的融合。 四,蓝色农业,主要是面向海洋,包括海洋的种植、养殖和捕捞等。还有一种就是海洋的那种蛋白质的食用,浅海,就是水不是太深的地方也有这种搞设施的,比如网箱养鳗鱼等等这些东西。 五,白色农业,主要是菌类的生产,比如蘑菇、鲍菇等。实际上,白色农业是对微生物资源进行开发大农业。它对生产条件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工作人员在调控和操作的时候,必须穿上白色的工作服,白色农业也因此而得名。 农业生产应与社会资本、合作经营相结合 吴永亮:由于初期对于生产技术的投入很大,农业生产已经不是由农民来单独完成,随着市场分工越来越细,社会资本,甚至一些外企也在投资中国的农业。合作社法的建立对社会资本进入农业有了一个法律上的保障,进入的门槛越来越低,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比如说最简单的定单农业模式,因为收入提前有了保障,农民就敢大胆的投入。还有一种是通过合作社的办法。 现在市场的商品流通范围越来越广,农业生产也必须适应市场,迎合市场的发展,加入到新型的合作经营组织中来,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与之前的一家一户单独生产相比,合作分工生产的效率可以大大地提高。因为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经营,全部的工作都集中在一起,所有的活儿都得自己干,这就大大降低了办事效率。所以说,小规模的生产其实制约了农业生产经营的发展。而且,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生产经营模式,农产品的竞争力小,专业水平低,品牌塑造更无从谈起,这就制约了农产品的销售与流通。 吴永亮: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合作关系一***有三种,最简单的是买卖关系,还有一种是合同关系,更深入的就是合作关系,农民以产品作为股东,和龙头企业***同出售产品,结成利益***同体。 为了维护与龙头企业之间的关系,形成一个公平有效的利益链的机制,农民最好寻求法律保障。农民和龙头企业定合同,若市场价比原来合同中规定的有所提高,农民可以毁约,但毁约不是最好的办法,因为这样龙头企业就会显得很被动,按照市场规则,农民和龙头企业应该处于平等主体的地位,违约从法律上讲就是失信了,也是要受到惩罚的,所以最好提供法律保障。 在这种新型的农业经营模式中,农民和龙头企业本质上是合作的关系,***同经营,互惠互利,农民既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同时又从单打独斗变成了一个小团体或者大团体,承载风雨的能力更强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趋势。 吴永亮:龙头企业在国内市场发育很好的有三个领域,一种是生产型的,虽然一般国内的生产规模比较小,但是运转比较灵活。第二种是流通型,作用非常大规模也很大。第三种是综合型,产前、产中和产后都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