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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内资公司注销流程有哪些?

内资公司注销所需要的程序是: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内容:

(1)注销理由;

(2)成立以股东为主的清算小组,推举小组负责人。

3、清算报告(载有从XX日期起已公告三次和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的内容),经清算小组全体人员签字,并由股东签字盖章确认。(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有关注销证明:

(1)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国税、地税);

(2)银行账号注销证明;

(3)公安部门收缴印章证明;

5、股东会决议后60天内在报纸上公告至少三次。内容:XX公司(注册号XXX)股东会决定自X年X月X日起停止经营,请债权人自本公司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天内,向本公司清算小组申报债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权利,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7、如设有分公司,分公司一并办理注销;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