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获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一)、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二)、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
(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解决垃圾分类常用的是两种工具,一种是分类垃圾桶,垃圾桶自带分类功能,另一种是粉碎机,直接把一些垃圾粉碎冲走。?其实,家庭生活垃圾看似种类很多,但主要产生的是玻金塑纸、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类。?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表示,有害垃圾、废旧家具、废旧织物这几类垃圾在家庭里特定的时间才会产生,因此做好前面三大类的垃圾分类,就实际完成了垃圾分类工作的90%。
为进一步促进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计划分三个阶段推进,其中9月为警示期,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教育和督促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10月至11月是集中执法阶段,将正式处罚,形成执法震慑;12月及以后,是常态化执法阶段,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市容巡查员巡查范围,根据辖区实际不定期开展针对性执法,进一步强化各主体的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