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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允许添加的药物有哪些?

根据农业部168号公告《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饲料药物添加剂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农业部批准的具有预防动物疾病、促进动物生长作用,可在饲料中长时间添加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其产品批准文号为“兽药添字”;第二类是农业部批准的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并规定疗程,仅是通过混饲给药的饲料药物添加剂,其产品批准文号为“兽药字”。第一类饲料药物添加剂有34种,其中,可在猪饲料中长时间使用的有氨苯砷酸(阿散酸)、洛克沙胂、杆菌肽锌、黄霉素预混剂(富乐旺)、维吉尼亚霉素(速大肥)、喹乙醇(禁用于体重超过35千克的猪)、喹烯酮(农业部第295公告)、那西肽预混剂(农业部第1204公告增加用于猪促生长)、阿美拉霉素(效美素)、盐霉素钠(优素精、赛可喜)、硫酸黏杆菌素(抗敌素)、牛至油(诺必达)、杆菌肽锌、硫酸黏杆菌素预混剂(万能肥素)、土霉素钙、吉他霉素、金霉素和恩拉霉素。在使用药物添加剂时,必须在产品标签中标明所含兽药成分的名称、含量、适用范围、停药期规定及注意事项等;第二类饲料药物添加剂,包括磷酸泰乐菌素预混剂、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盐酸林可霉素预混剂、伊维菌素预混剂等24种,各畜禽养殖场及养殖户须凭兽医处方购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