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10〕6号)精神,清远市教育局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组织实施全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开展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考),指导本地区的社会助学活动,组织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成人高等、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成考)并协助省教育考试部门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承担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和实施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清远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学研究的指导工作,履行教学业务管理职能,发挥理论指导、实验研究、决策咨询的作用;根据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和教育分级管理的原则,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各个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承担基础教育课程的开发与研究,并参与管理;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制定教学规范,组织对全市学校的教学检查,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通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促进学校和教师改善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总结、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参与国家和地区基础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源;为本级教育部门领导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学校、教师提供咨询服务。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三、清远市教育局教育装备办公室,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拟定全市中小学电化教育(现代教育技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小学计算机的配备和电化教育硬件装备方案;承担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指导学校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资源工作;对学校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类功能室、图书馆(室)的建设和管理进行规范性的指导。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四、清远市第一中学,不定级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本校普通高中基础教育。核定事业编制449名,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4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五、清远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不定级别,公益一类。主要任务:承担本校初中和普通高中基础教育。核定事业编制283名,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3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六、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不定级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本校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核定事业编制54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七、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 不定级别,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暂缓分类。主要任务:面向全市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以全日制或业余形式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高等职业院校输送优秀生源。核定事业编制326名,其中校长1名,副校长4名。经费供给渠道不变。
八、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不定级别, 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暂缓分类。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培养合格的中等技术人才;面向全市招收全日制各类专业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班;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探索“校企合作”“定单培养”等办学模式,举办各类短期技能培训班;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在职职工的提高培训、转岗培训、待业青年就业培训等);为高等职业院校输送优秀生源。暂配事业编制5名。经费供给渠道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