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按其用途***分成4种,分别是:
1、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2、专用净水车以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不含自卸车)、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3、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4、集装箱拖头。
扩展资料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3、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通行优先权。
如果社会车辆在以上车辆执行公务时没有避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将对不避让车辆给予1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对于特种车辆,在其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章,交警部门对其免于处罚。对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免于处罚,前提是保证安全;不执行任务的救护车不享有此项特权。
百度百科-特种车
人民网-路遇特种车不让行可能被罚百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