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2011年发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问题及解答》摘录:
“八、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怎么收费的?
答:由各培训单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九、问:为什么在广州市或者其他市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的收费标准与在省财政厅备案的培训单位的收费标准不完全一致?
答:培训单位是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予以收费的。具体收费问题建议向当地物价部门咨询。
十、问:有关培训单位的收费问题?
答:培训单位的培训是市场化行为,其收费上的问题由物价部门监管。在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其质量问题,由财政部门监管。涉及收费问题请向物价部门反映或投诉,涉及培训质量问题向财政部门反映或投诉。”
“十二、问:会计人员应在哪里报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口径,参加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证属于省财政厅管理的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省财政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在省财政厅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发布时间:2011-05-26),自行确定面授或远程的继续教育方式,选择并联系培训机构商定参加培训相关事宜。在各市县的会计人员请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了解。”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培训形式
(一)培训方式。各级财政部门可积极采用面授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继续教育。
(二)报名方式。省直持证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或个人报名,参加在2012年在省财政厅备案的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2012年在省财政厅备案的省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名单(附件1)可在广东省财政厅网站(www.Gdczt.Gov.Cn)-“会计管理”栏目查询。选择面授培训方式的,参加培训班学习时间为3天;选择远程教育方式的,网上学习时间为24小时。
各地持证人员向所在地财政部门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我是广东省东莞市的,我们市继续教育有三种形式,自学考试,30元;网络培训(指定新华会计网校),70元;参加培训班面授,100多元(以上均不含教材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