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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设施安全规范》中对玻璃钢制件提出哪些要求

玻璃钢学名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它是一种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玻璃布、带、毡、纱等)作为增强材料,用合成树脂作基体材料的复合材料。在游乐设施中,玻璃钢主要用于水上游乐设施、座舱及装饰物等,有关玻璃钢和玻璃钢制件应满足《游乐设施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试行)》和GB8408—20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的有关要求:

①玻璃钢表面应光滑无裂纹,色调均匀。水滑梯用玻璃钢应符合以下要求:树脂应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玻璃纤维,应采用无碱玻璃纤维,纤维的表面须有良好的浸润性;厚度应不小于6 mm,法兰厚度应不小于9 mm。

②水滑梯滑道内表面要求如下:不允许存在小孔、皱纹、气泡、固化不良、浸渍不良、裂纹、缺损等缺陷,背面不允许存在固化不良、浸渍不良、缺损、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许存在分层、毛刺等缺陷;距600 mm处用肉眼观察,不能明显看出修补痕迹、伤痕、颜色不均、布纹、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③玻璃钢制件应符合下列要求:不允许有浸溃不良、固化不良、气泡、切割面分层、厚度不均等缺陷;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破损、明显修补痕迹、布纹显露、皱纹、凸凹不平、色调不一致等缺陷,转角处过渡要圆滑,不得有毛刺;玻璃钢件与受力件直接连接时应有足够的强度,否则应预埋金属件;玻璃钢件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5的规定。

表2-5玻璃钢件力学性能

项 目 指 标

抗拉强度/MPa >78

抗弯强度/MPa >147

弹性模量度/MPa ^7. 3X103

冲击初度/J ? cm-2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