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填写施工日志的要求:
1、施工日志应按单位工程填写。
2、记录时间: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时止。
3、逐日记载不许中断。
4、按时、真实、详细记录,中途发生人员变动,应当办理交接手续,保持施工日记的连续性、完整性。
第二、施工日志应记录的内容:
施工日志的内容可分为五类:基本内容、工作内容、检验内容、检查内容、其他内容。
(一)基本内容:
1、日期、星期、气象、平均温度。平均温度可记为XX℃—XX℃,气象按上午和下午分别记录。
2、施工部位。施工部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轴线、楼层等写清楚。
3、出勤人数、操作负责人。出勤人数一定要分工种记录,并记录工人的总人数。
(二)工作内容:
1、 当日施工内容及实际完成情况。
2、 施工现场有关会议的主要内容。
3、 有关领导、主管部门或各种检查组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查意见和决定。
(三)检验内容:
1、隐蔽工程验收情况。应写明隐蔽的内容、楼层、轴线、分项工程、验收人员、验收结论等。
2、试块制作情况。应写明试块名称、楼层、轴线、试块组数。
3、材料进场、送检情况。应写明批号、数量、生产厂家以及进场材料的验收情况,以后补上送检后的检验结果。
(四)检查内容:
1、质量检查情况:当日砼浇注及成型、钢筋安装及焊接、砖砌体、模板安拆、抹灰、屋面工程、楼地面工程、装饰工程等的质量检查和处理记录;砼养护记录,砂浆、砼外加剂掺用量;质量事故原因及处理方法,质量事故处理后的效果验证。
2、安全检查情况及安全隐患处理(纠正)情况。
3、其他检查情况,如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管理情况等。
(五)其他内容:
1、设计变更、技术核定通知及执行情况。
2、施工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停电、停水、停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