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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运城临猗县2012招聘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山西运城临猗县2012招聘住建系统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城乡建设,适应县城发展的管理需求,创建文明、和谐、美丽的临猗县城,经研究,决定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招聘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各类人员56人。其中:

城市绿化管理队15人;

城市管理监察大队8人;

环卫队25人;

广场管理中心5人;

涑水公园管理中心3人。

三、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临猗县户籍。2000年以后(不含2000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和协作精神。

2、思想积极,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

4、热爱城乡建设事业,愿意从事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5、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含30周岁)以下。

6、报考城市绿化管理队、涑水公园管理中心岗位的,同等条件园林绿化专业优先聘用。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 报名 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2012年5月12日—5月26日,由人社局在县电视台、县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

2012年5月20日—5月29日(节假日不休息)

每天上午8时半—下午18时(中午不休息),

报名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3、报名及资格审查:

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携带:

⑴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学生档案。

⑵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

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学校证明及村民委员会证明。

⑷已婚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站出具的无超生证明。

⑸大学生退役士兵同时携带士兵档案及退役证。

⑹填写报考登记表。

⑺报考费150元。

⑻现场拍照。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应届毕业生暂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合格。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人员及招聘岗位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于部分急缺和特殊岗位达不到3:1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降低为2:1,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将岗位计划重新调整或取消。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2年6月13日—15日

地点::临猗县人社局劳动保险所一楼大厅(原劳动保障局大楼)

第二阶段:考试 体检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密封试卷、实行单人单桌。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16日上午。

地点以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同时在县人社局、住建局网站发布。

(2)笔试内容科目及分值:《公***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晋政发[2011]28号文件规定:“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非定向公务员、事业编制招聘和报考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笔试总成绩加1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在县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同时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面试

⑴时间、地点见公告。

⑵科目及分值:语言表达和专业技能等(100分)。

⑶方法:面试采取答辩、演示的办法进行。

面试评委由5-9人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临时决定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面试前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成绩采取考生在场时,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并由评委小组长或记分员当场宣布的办法进行。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之和即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于当天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3、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在前,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阶段 聘用 培训上岗

1、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县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不予递补。公示期满后,由人社局负责,住建局下属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六个月的试用期合同。

2、岗前培训

经聘用的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实践两种形式,由住建局负责统一组织安排。

3、定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县住建局根据编制和实际需要定岗安排。报请招聘领导组批准后,聘用人员上岗。

六、管理及待遇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聘用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联合考核合格者,在人社局及住建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合同鉴证、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不享受绩效工资。正式聘用后列入全额事业财政开支,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工龄连续计算。

3、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不参加岗前培训、不按时到岗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临猗县公开招聘领导组。

组 长: 董学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王功成(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薛学农(县委常委、纪检书记)

成 员: 卫永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王玉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立强(县公安局局长)

王 斌(县财政局局长)

翟丁会(县编办主任)

李红江(县住建局局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

主 任:卫永增 (兼)

副主任:王玉芳(兼) 李红江(兼)

成 员:人社局3人 住建局3人 监察局2人 财政局1人 编办1人

八、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临猗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人社局、住建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同组织实施。

1、人社局负责牵头起草招聘方案、公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及公布成绩,核定审批工资、保险,负责办理正式聘用的人事手续。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住建局负责在编制范围内拟定岗位计划,参与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统计,负责定岗及岗前培训工作。

3、编办负责核定编制计划,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4、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考经费及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5、纪检、监察局参与招聘工作的全程,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6、聘用人员的考核、转正、聘用及不合格人员的淘汰工作,由招聘领导组负责,人社局牵头,住建局配合,编办和财政部门参与,纪检、监察局监督,***同组织实施。

7、公安局负责招聘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根据《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录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违犯考试纪律带夹带、抄袭、*等,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3、举报电话:4035927 4065326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临猗县公开招聘住建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解释。

临猗县公开招聘住建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