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类压力容器
低压容器(第(二)、(三)款规定的除外)。
(二)第二类压力容器(下列情况之一,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1)中压容器;
(2)低压容器(仅限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
(3)低压反应容器和低压储存容器(仅限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
(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
(5)低压搪玻璃压力容器。
扩展资料
压力容器基本组成:
压力容器通常是由板、壳组合而成的焊接结构。受压元件中,圆柱形筒体、球罐 (或球 形封头)、椭圆形封头、碟形封头、球冠形封头、锥形封头和膨胀节所对应的壳分别是圆柱 壳、球壳、椭球壳、球冠+环壳、球冠、锥壳和环形板+环壳。
而平盖 (或平封头)、环形 板、法兰、管板等受压元件分别对应于圆平板、环形板 (外半径与内半径之差大于10倍的 板厚)、环 (外半径与内半径之差小于10倍的板厚)以及弹性基础圆平板。
上述7种壳和4种板可以组合成各种压力容器结构形式,再加上密封元件、支座、安全附件等就构成了一台 完整的压力容器。
百度百科-一二三类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