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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施工围挡标准

施工围挡的施工标准:施工围挡基脚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MU10页岩砖砖砌0.5*0.5的基础,用于增强围挡抗风稳定性;pvc围挡设2.5米高,宽3米为一板。施工围挡做美化处理,喷涂企业名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用语及开发项目商业广告,严禁张贴、涂写垃圾广告。施工围挡施工完毕,板与板之间衔接平顺,直线要在一条直线上;板与板不得留有缝隙,即在场外不能看见场内施工。围挡沿线设置红灯或者隔段用安全反光锥用于夜间警示。

道路施工围挡要求:

1、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整洁、稳定、美观。

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城市规划、公安交通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第九条 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第十条 政府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