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材料用于建造厂房,属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中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材料用于厂房建设的进项不得抵扣,如已认证抵扣需做进项转出,生产件建设属于动产,进项可以抵扣。
如果材料用于建造厂房,厂房属于不动产,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如果材料用于建生产线,生产线属于生产设备,则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