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管局出具的、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向居住地派出申领
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类情况,按照自己的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即可:
一、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居住几个人就复印几个人)
2、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到辖区公安局提交
二、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挂靠形式)
1、房主身份证件
2、房主同意居住说明书
3、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三、居住在租赁房屋(最常见的情况)
1、住房租赁合同
2、房管局出具的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4、若夫妻一同办理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四、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
1、全日制劳动合同复印件
2、用人单位出具住宿证明(单位的需要有公司公章,有的地方也需要相应的物业证明,如钢材城)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夫妻一同办理还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五、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
1、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法律依据:《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作管理工作。
第六条 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在旅馆、招待所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第七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办理时应当提供监护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与未成年人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