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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职能

一、职能调整

强化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职责,加强应急值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增加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省工作情况,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省政府会议和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请示、报告省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省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和各市政府对省政府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七)负责省政府总值班,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省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省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九)负责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组织建设和管理,指导省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联络新闻单位,对省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一)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和文史馆员收集、撰写文史资料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二)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处(新闻联络处)

承办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省长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工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安排;负责或参与中央、国务院领导来省视察工作的活动安排;负责省政府公务接洽、政务接待工作;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群众来信上批示办理落实的督促和反馈;负责对省政府有关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秘书二处

负责厅机关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负责厅机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协调厅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办公厅印章、信件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厅机关的行政事务、安全保密、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文电处

负责省政府和办公厅发文文稿(含电报)的审核、送批及收文的分办、拟办、转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党政机要文电的分办、传阅、管理和省政府及办公厅应归档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省政府印鉴管理,省、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印鉴的制发和国旗、国徽的管理;负责省政府和办公厅机要通信、机要传输及省政府院内机要文件的交换工作;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综合一处

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工作中的部分文字综合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发展计划、体制改革及其他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办理省长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二处

负责对农业和农村、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三处

负责对工业、企业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四处

负责对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五处

负责对外贸、服务业、外事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六处

负责对发展改革、财税、监察、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七处

负责对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综合八处

负责对教育、民政、国土资源、金融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综合九处。

负责对交通、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工商、物价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省政府督察室

负责对国务院及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业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下达的督促检查任务;负责省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十四)建议提案办理处

负责省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综合、协调、督查、评比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常委会对省政府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和建议案的落实及反馈工作;负责与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委员会,以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十五)应急值守处(省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检查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发布;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政府应急管理专题会议会务、文电。

(十六)应急保障处

负责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和指导;负责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修订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审核省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演练;组织规划协调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负责省应急平台的管理、运行和维护;负责协调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传与培训,负责协调应急专业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省应急专家组工作。

(十七)信息处

负责全省政府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搜集和处理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传报信息。

(十八)电子政务办公室

负责省政府机关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和安全保障,以及省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网站群的建设、运行管理及内容保障;负责省政府电子政务内网建设与管理,协调指导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九)参事工作处

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活动的组织和服务,组织文史馆馆员进行文史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纂;承办省政府参事、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的遴选工作。

(二十)人事处

负责办公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和广东办事处人员管理和有关联络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设置纪检组、监察室 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