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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宜的简历

王子宜,1907年8月2日生,陕西省保安(今志丹)县城营盘院人。出身贫苦家庭。青年时期参加革命活动,1925年加入中国***产主义青年团。上过两三年中学,因参加学潮被反动当局开除。1926年转为中国***产党党员。

土地革命时期

1926年至1931年期间,曾担任保安县党、团小组长、支部书记。先后在陕北榆林、保安等地组织学生运动和农民运动。1928年协助刘志丹、曹力如在保安县民团中发展革命力量,通过合法斗争,夺取县民团的领导权,逐步将其改造成一支***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1929年8月至1930年7月任中***保安县永宁山支部书记。1931年因给刘志丹组织革命武装搞军火被敌人逮捕,被关押榆林监狱两年。在狱中虽遭受敌人严刑拷打,始终没有暴露***产党员身份,直至被营救出狱。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于1934年与党组织接上关系,继续从事革命工作,并于1935年策动民团部分人员发动兵变,携带武器参加红军。为陕北地区早期的建党、建军和创建革命根据地做了许多工作。1935年冬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担任陕甘省苏维埃总务处处长、内务部部长。1936年5月至1937年9月任陕甘宁省苏维埃政府内务部部长。

全国抗日战争时期

1937年7月至10月任定边县苏维埃政府主席。同年10月至1939年春任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专员。1939年8月至1940年7月任中***延安县委永宁山支部书记。1940年调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秘书处主任。同年11月任陕甘宁边区财政委员会委员。1941年调中***中央党校第七支部学习。后任延安行政学院代院长,1943年5月至1944年4月任院长。1943年12月任边区级各机关学校甄别委员会成员。同年12月至1945年8月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副院长。1944年5月任延安大学副校长。1945年4月至6月作为陕甘宁边区代表团成员参加中***七大。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7月至8月任中国解放区临时救济委员会委员。同年8月至1949年任中国解放区救济总会委员。1945年9月任陕甘宁边区救济分筹委会委员。11月任中国解放区战犯调查委员会常务委员。1946年4月至1949年9月任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副秘书长、第三届政府委员,陕甘宁边区政府办公厅秘书长(至1949年2月)。1946年5月至1948年7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常务委员、党组干事。1946年11月至1947年5月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代理副厅长,1947年5月至1948年4月任代理厅长,1948年4月至1949年9月任厅长。带领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在国民党反动派进犯延安时,承担战勤、支前任务。

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后

1949年12月至1952年10月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0年4月至1953年1月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部长。1951年8月至1952年11月任西北军政委员会人事部部长兼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曾负责修建宝兰铁路的民工动员工作。1952年11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常务副部长。1953年6月任内务部党组副书记。1954年9月任中华人民***和国内务部副部长。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拥军优属活动,优待革命残废军人,妥善安置复员军人,发展社会救济福利事业。1956年率慰问团赴朝慰问。1957年率内务部代表团赴苏联访问。1958年率社会保障工作代表团赴捷克、波兰参加社会保障工作会议。1959年蒙受不应有的打击,被撤职、下放到河南省郑州国棉五厂任副厂长。“文化大革命”中又受迫害。1978年后冤案得到彻底平反,恢复名誉。1978年5月担任国务院民政部顾问。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中***七大候补代表,八大代表。1983年1月25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