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守则要求: 所有配方粉的标签和信息都要标明母乳喂养的好处以及使用代用品的健康风险。
有如下重点内容:1、禁止对公众进行代乳品、奶瓶或橡皮奶头的广告宣传。
2、禁止向母亲免费提供代乳品样品。
3、禁止在卫生保健机构中使用这些产品。
4、禁止公司向母亲推销这些产品。
5、禁止向卫生保健工作者赠送礼品或样品。
6、禁止以文字或图画形式宣传人工喂养,包括在产品标签上印婴儿的图片。
7、向卫生保健工作者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科学性和真实性8、有关人工喂养的所有资料包括产品标签都应说明母乳喂养的优点及人工喂养的代价与危害。
9、不适当的产品,如加糖乳,不应推销给婴儿。
10、所有的食品必须是高质量的,同时要考虑到使用这些食品的国家的气候条件及储存条件。
《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第十一条,实施与监督:各国政府应按照其社会和立法体系的方式采取行动来实施本《守则》的各项原则与目标,包括国家制定国家法规、条例或采取其它适宜的措施。
为此,各国政府应在必要时寻求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系统其它机构的合作。
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包括为实施本《守则》各项原则与目标所通过的法律和条例,均应公开公布,并应同样适用于本《守则》范围内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所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