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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证书到期前几个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应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续

根据《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的绿色食品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应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续证申请并进行审核。

《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或组织需要持有有效的绿色食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需要进行续证。在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或组织应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续证申请并进行审核。具体来说,申请续证的企业或组织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上一个证书的审批文件、沿用的生产设施、环境以及认证机构审核意见等。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将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会重新颁发证书并告知使用单位进行更换。另外,如果证书到期后未能及时进行续证,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或组织必须停止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证手续,将会面临哪些处罚?根据《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或组织未能在续证期限内办理续证手续,应当停止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并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根据《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面评估,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人的绿色食品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应当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续证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重新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