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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怎么样?

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还可以。

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是2007-03-30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家工业区姚工街119号。

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211796940750P,企业法人陈瑞凤,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板材、细木工板、多层板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在辽宁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34885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和100-1000万规模的企业中,***6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扩展资料:

不过该公司有拖欠工资: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大连普兰店区太平办事处、唐房社区,2014年该木业公司私自建设厂房,面积为8000平方米,建丰木业公司把建厂房工程

承包给个人(没有建设公司和建设资质的个人老板),找我们去干活,至今还欠我们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20余万元。

我们去找普兰店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答复是个人没有资格承包工程,建丰木业公司和个人签的合同不成立,我们去找太平办事处,办事处主任帮我们要了4.5万元,太平办事处再找建丰公司,建丰公司就告诉找个人老板要钱,个人老板就说没钱。

他们就这样互样推来推去一直不给我们血汗钱!没有钱给农民,有钱继续建办公楼!建丰木业公司跟人个老板签订的合同不成立,那么他们就可以都不给钱了吗?既然承包合同不合法,建丰就应该承担这个责任!请省长为我们农民工做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拖欠工资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查,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是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韩某某,韩某某又将工程发包给自然人周某某,而周某某再次将工程发包给您,但施工中周某某和您因工程质量和工期等问题发生了工程款纠纷,进而引发拖欠工资事件。

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普兰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案人员已多次告知您此案因劳动关系不明确,应到劳动仲裁申请立案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普兰店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强调劳动者的合理要求一定要解决好,不合理的要做好解答工作,企业有困难相关部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给予最大支持。

并提出以下三点意见:一是由太平街道牵头组织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二包周某某、三包您核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二是区规建局、人社局、公安局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各自工作;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解决拖欠工资事件。

7月14日上午,太平街道组织相关部门、大连建丰木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以及二包周某某、三包您到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协调此案。

经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二包周某某与三包您达成协议,内容为:关于您举报建丰木业建厂房承包人周某某欠农民工工资事宜,经普兰店区政府各级领导协调,周某某、您双方达成一致,于2016年10月15日前,由周某某支付给您人工费5万元,农民工工资全部付清。

您写下承诺书,并对此处理意见表示非常满意,以后不再为此事到任何部门投诉上访,此案一次性终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民网-网友给辽宁省省长留言获回复 ***计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