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账面净值法、账面净值系数调节法、功能价值法、物价指数法、对等权益法、预期收益法、因素综合计算法, 一、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一种通用的资产评估方法。它的前提条件是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达的市场,并能方便地获得所需要的各类资料,运用这一方法评估机器设备,是参照市场上相同的或类似的资产价格确定待估资产的价格,如果市场上有与被评估资产相同的或类似的全新资产交易价格,则可以按以下公式进行估算: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全新资产的市场价格-应计折旧 例:假设某企业的一套加工设备,已使用8年,现在市场上这种新的同类加工设备每套交易价格为12万元,预计残值率为10%,这种加工设备的折旧年限是15年,代入上述计算公式可得: 该加工设备的评估值=12-12×8/15×(1-10%)=6.24(万元) 二、市场价格类证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可以找到类似资产现行市价的机器、设备的评估,其计算公式如下: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全新参照资产市场价格-应计折旧)×调整系数 例:某企业要处理一台转塔式车床,该型号车床已找不到现行交易价格,但是市场上出售的四轮式车床与其功能相近,交易价格为20000元,预计残值率为1%,该转塔式车床预计使用年限为15年,已使用了十年,调整系数为0.9,代入上述计算公式得: 该车床的评估值=[20000-20000×10/15×(1-10%)]×0.9 =(20000-12000)×0.9 =7200(元) 三、重置成本法 重置价值是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该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运用这一方法评估固定资产价值时,应根据该项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格或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其基本的计算公式可以表达为: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例:某企业对一台车床评估,1994年5月购进,评估基准日2004年5月,该车床正常使用下,每天使用8小时,但在过去10年中,实际平均每天工作7.5小时,经测定,尚可使用5年,经调查,重新购置该车床要5万元,年产量5000件,被评估车床年产量为4000件,其计算如下: 该车床重置成本=5000×4000/5000=4000(元) 资产利用率=[10×360×7.5/10×360×8×]100%=93.75% 由此可确定其实际已使用年限为9.4年 则成新率=5/(5+9.4)×100%=34.72% 该车床评估值=40000×34.72%=13888(元) 四、账面净值法 账面净值法是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或重置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余额来计价,评估基础是资产是账面净值,这种评估方法,简单易行。但是,由于历史成本及原值的局限性,会造成所估固定资产的价值严重背离该机器设备实际拥有的价值。账面净值法一般仅适用于投产不久的新企业的固定资产的评估,以及资产新旧程度基本相同的国营企业之间的联合及相互投资折股等情况下的资产评估,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固定资产现时评估价格=固定资产原价-年折旧额×已使用年限 例:某企业将一汽轮发电机组折资入股,该汽轮发电机组由汽轮机、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该轮机购置价为50万元,发电机为65800元,附属设备为31500元,另外运杂费为25000元,安装调试费为3000元,该机组预计使用年限为25年,现已使用20年,代入上述公式得: 机组原价=500000+65800+31500+25000+3000=625300(元) 应计折旧额=625300/25×20=500240(元) 机组的评估值=625300-500240=125060(元) 五、预期收益法 预期收益法是将资产所有者在预期的周期内所能得到的收益,换算成一个价值指标作为被评估资产价格的方法,这种评估方法一般只适用于企业联合、拍卖、兼并、租赁、承包及有非国有经济成分介入的参股、控股等情况的资产评估,以引进生产线为例,其计算公式如下: 引进生产线评估值=企业寿命期内累计净收益×投资回收系统/投资利润率固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价格比重×生产线占固定资产价格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