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1、全面落实国家电力公司政策,遵照省市电业局统一要求,对农改下户线部分进行规划、设计、施工。2、统一布置、设计、规划、施工、工艺上要严格要求,符合农改技术规定。二、接户线1、接户线的相线,中性线或保护中性线,应从同一基杆引下,其档距不应大于25米,超过25米时,应加装接户杆,接户杆的档距不应大于40米,沿墙敷设的接户线,两支持点的距离,不应大于6米。2、接户线配电箱宜采用1.5-2.0毫米厚的铁板配制并进行防腐处理。配电箱外壳的防护等级,应根据安装场所的环境确定,其触电保护类别应为一类或二类,配电箱的进出引线采用具有绝缘护套的绝缘电线,穿越箱壳时应加套管保护,配电箱底部距地面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米。3、每一接户线所带用户必须由接户配电箱内的配电装置所控制。4、接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应小于6毫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电力法》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五条 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